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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教育矫正 诚赠感谢锦旗
2017年2月6日上午,越秀区社区服刑人员金某给越秀区司法局洪桥司法所送上一面写有“精心监管、再造新人”的锦旗。金某难抑喜悦之情,显得十分激动。原来,金某将在今年2月10日顺利度过考验期,即将解除社区矫正了。当天,正是他当月按规定最后一次到司法所汇报思想情况的日期,为感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近四年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的教育矫正和悉心帮助,他特地送上这面融进了自己心声的锦旗。
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金某,男,现年63岁,2008年因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后在监狱服刑,2013年4月经法院裁定假释,由居住地洪桥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初期,金某在司法所严格的管理和教育下,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积极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定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动态,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金某虽患有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等疾病,但在未满60周岁前,在身体状况较好的情况下,依然按规定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定期参与社区组织的交通现场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义务劳动,始终身体力行,积极回报社会。
2014年4月,金某因突发心脏疾病住院治疗,期间一度病情危急,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后因抢救及时,顺利渡过难关。司法所得知情况后,考虑到其年老多病,离异,既有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身边又无子女关怀,工作人员主动收集金某病情材料,为其申请了减免社区服务。
违纪外出受书面警告处罚
2016年5月,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金某曾未经请假私自离开广州。司法所立即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将原来普通管理类别调整为重点管理类别,并为其佩戴电子手环,实施定位监管。受到警告处分的金某情绪十分低落,也非常紧张,害怕因此失去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对此,司法所一方面给予严格的惩罚措施;另一方面也密切关注其思想变化,坚持管、教、情相结合,及时开导关心,不厌其烦地做他的思想工作。经谈话了解,金某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女儿读书上学的费用是向他人借款而来,现在为了偿还债务,又担心请不到假,便私自外出,酿成大错。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进一步申明监管规定,帮助金某打开心结,劝告他继续服从监管,安心接受教育矫正。
接受教训积极配合监管
2016年11月,金某90多岁的母亲因意外摔倒入院治疗,医院初步诊断为中风,这又给金某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金某自身年老多病、前期违规又受警告处分,此时母亲又疑患中风,生活的挫折和压力使他再度消极低落,参加教育学习主动性不高。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导鼓励,并上门走访了解金某及其母亲病情情况,给予帮扶关怀,鼓励其乐观面对困难和挫折,以使顺利渡过假释考验期。12月,金某母亲排除中风可能性,病情好转,金某的服刑态度和生活态度也随着好转,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在鸡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洪桥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纪律教育,在集中教育中重申了各项管理规定,特别是外出请销假规定,确保假日期间安全稳定。金某在会上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坚决表态,自己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按照重点人员管理规定,定时向司法所报告思想和行为动向。
2017年2月10日,金某社区矫正期满,顺利通过假释考验期,依法解除了社区矫正。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时,金某对司法所的严格监管以及人文关怀表示感谢,同时诚恳表示解除社区矫正之后,也将会一如既往严于律己,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越秀区司法局 洪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