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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广州警方侦破一宗贩卖毒品大麻案,抓获11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外国籍6名),缴获毒品大麻1.3公斤。
据悉,7月中旬,广州警方禁毒部门与治安部门联合开展情报研判,发现一女子古某某涉嫌在荔湾、越秀和黄埔等地兜售大麻毒品,经侦查,初步掌握其存在使用“埋包”方式进行毒品交易。
8月5日至9日,专案组决定分阶段对该涉毒网络进行收网,在广州市荔湾、花都、天河、越秀区抓获涉毒嫌疑人古某某、朱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大麻两包(称重1.3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