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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委托团队实地指导开展法治示范镇街创建的公告
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委托团队实地指导开展法治示范镇街创建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拟对外委托2个专业团队实地指导开展广州市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践项目
广州市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实地指导
二、专业团队条件
(一)团队应由4-6名人员组成,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团队成员应熟悉广州基层法治建设情况,有足够时间实地指导创建工作。
(三)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或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的律师。
团队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项目相关的,在确定时可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任务
(一)每个团队各指导11个镇街的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法治镇街指标体系的内容,每季度必须到各创建单位实地指导1次以上;
(二)动态总结开展法治示范镇街创建的经验材料、典型案例、阶段性成效,形成宣传素材;
(三)创建活动结束后,全面总结法治示范镇街创建的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
四、项目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左右完成。
五、项目经费
20万元/团队。
六、项目申报
诚邀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律师事务所和智库等专业机构参与。有意承接上述实践项目的单位请如实填写《2022年度广州市基层法治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7楼,信封上请注明“项目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zdn_sf@gz.gov.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申报期截止后,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如有疑问,可联系020-83100321。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附件:
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