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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4年3月起,广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穗审绩报〔2024〕3号)的审计意见,我局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与预算有关的问题有: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未及时将利息收入上缴财政;个别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住房基金未清理。
整改措施:1.立行立改,将应缴未缴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82.41万元上缴市财政。2.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强化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以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和能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准确性,确保各项收入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截至公告前已完成上述问题整改。
二、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与资产有关的问题有:超数量标准配置办公自动化设备;未按要求将28套存量公房产权过户;岑村所2处房屋闲置;已交付使用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1.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超数量标准配置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对未到报废期且尚可使用的设备,为不造成资产浪费,进行登记造册、专人专管,待达到报废条件后及时处置。2.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存量公房过户手续及合理盘活使用闲置房屋。3.根据转固标准对已交付使用设备、工程等进行转固工作。截至公告前已完成上述问题整改。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与工程有关的问题有:未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涉及偷工减料金额为5.54万元;建筑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1.涉改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照施工图纸完善施工,针对偷工减料行为,根据合同约定,向施工、设计及结算评审单位追缴违约罚款上缴市财政。2.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完成工程验收和工程款支付工作。3.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清理财务账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截至公告前已完成上述问题整改。
四、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与信息化有关的问题为:未按规定完成信息化系统终验申请工作。
整改措施:根据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终验管理的审核要求,补充完整和上传所需的21项终验清单材料,提交系统终验。截至公告前已完成上述问题整改。
特此公告。
广州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