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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已故妻子的病症
开具巨额处方药骗保
转手倒卖获利近10倍
近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医保诈骗案
提起公诉
最终
王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2023年1月,王某的妻子张某因癌症不幸离世,王某在整理妻子遗物时偶然发现了妻子张某的医保卡。王某想到此前妻子病重时都是他去医院代配药品的,就萌生了继续用妻子的医保卡配药、再转卖给他人牟利的想法。王某联系了病友群中的一位群友,在确认对方愿意高价收购进口靶向药后,王某心动了。
于是,他到鄞州二院门诊处,使用妻子张某的医保卡谎称妻子因病不便,向医生提出要开具癌症患者才能配取的恶性肿瘤靶向药阿昔替尼。医生查询过该医保卡的开药记录后,考虑到肿瘤患者多为家属代配药的特殊性,遂开具了两盒阿西替尼的处方,后王某持该处方至药房领取了两盒阿西替尼,共支付了1万余元,其中自费330元,剩余均为医保基金支付。随后王某通过微信联系收药人,约定以3000元的价格将药品倒卖给对方,并通过快递将药品邮寄给对方,对方将3000元微信转账给王某。一来一回之间,王某就净赚近10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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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王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该案移送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对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表示万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了骗取的医保基金费用。2024年5月24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参保单位或家属应尽快在医疗费用结算完成后联系参保人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在办理完终保或暂停参保后,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清算。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被合法继承,但不是虚假配药、高价售药的理由。
王某并非个例,当前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犯罪已形成利益网和黑灰产业链,骗刷药品、联系买家、物流寄药、转手卖药等环环相扣,许多人受利益驱使,利用医保报销虚开、多开药品,获取高额利润,殊不知,这已经触及法律的底线。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属于专款专用的专项基金。非法收购和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可能受到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须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医保卡,做到专卡专用,不多领、不虚报、不转卖,自身遵法守法的同时,也不给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宁波晚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封面图源网络,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