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广州成功调解行政协议复议案件
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新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一大亮点。近日,广州成功调解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实现该行政协议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该案是医疗保险领域的行政协议纠纷。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广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医保服务协议书》),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协议履行期间,被申请人经调查发现a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的”违约行为,于是依据协议书的约定,作出《关于对a医院违约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决定中止a医院医保协议(住院)3个月,并从该院申报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中扣减相应的违约费用。a医院对该通知表示不服,向广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24年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吸纳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新行政复议法创新性地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并对复议调解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案中,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书》,满足行政协议的主体要件、目的要件、内容要件和意思表示要件,属于行政协议。被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作出的处理意见所产生的纠纷,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复议机关受理后,决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复议机关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积极推动调解协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案外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相关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作为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广州市政府审理的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该案彰显了行政复议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中的职能作用。复议机关充分发挥高效便民的优势,使行政协议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悉,今年一季度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89件,同比增长89%,行政复议已日益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